加拿大打工度假
working holiday
加拿大打工度假,加拿大政府與台灣訂有協定,讓加拿大政府可以簽發工作許可證給18到35歲的台灣青年,台灣青年只要參加體驗加拿大(IEC)計畫,即可前往加拿大旅遊和打工長達 1 年。
加拿大打工渡假為體驗加拿大(IEC)計畫之一。IEC計畫有三種申請類別:打工渡假、專業青年、建教合作(實習),本網站僅詳述「打工渡假」,欲知「專業青年」及「建教合作」,請見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網站。
資格限制
18~35歲。
每年加拿大IEC計畫共1000個名額。
2013年加拿大IEC計畫自1月9日起開始申請。
※每年申請時程依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公告為主。
- 一生一次,一次一年。
- 一年內多次入境簽證。
加幣150元。
- 必須有加幣2500元之財力證明,足以支付一開始的生活開銷(例如銀行對帳單影本)。證明文件的日期須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3個月內,入境時可能須出示此財力證明。
- 若資金是由他人提供,請附上由資金提供人簽名的信函及護照影本,或有照片的正式證明和銀行對帳單,證明該提供人有能力提供足夠資金。證明文件的日期須在提交申請資料當日的3個月內,入境時可能須出示此財力證明。
- 在居留期間必須購買醫療保險,項目包括健康醫療、住院治療、醫療運送,入境時可能須出示此保險證明。
- 持加拿大打工渡假簽證,可以參加6個月內的學習課程。
- 護照效期必須至少能涵蓋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最長1年)。
- 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不能協助您在加拿大尋找適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