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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打工度假

日本打工度假

working holiday

日本打工度假, 乃基於日、台間的協議,為提供台灣青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1年之度假期間,為補旅費之不足,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種制度。

資格限制

18~30歲(未滿31歲)。

每年日本打工度假簽證發給件數為5000件。

日本working holiday簽證一年分2次(5月及11月)受理申請,並各核發2500件簽證。

  • 一生一次,一次一年。
  • 一年有效期間從領證期間的第一天起算,不能在有效期間內赴日者,該簽證將失去效力。
  • 在日停留之一年有效期間從進入日本那一天起算,一年期滿後不得延長,或變更為其他資格。
  • 曾經取得日本打工度假者,即使再提出申請也無法成為發給對象。

免費。(台日打工度假制度簽證費之免除達成協議,於2014年10月起實施免簽證費措施。)

  • 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票券。
  •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
  • 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死亡、受傷或生病的相關保險。
  • 日本打工度假簽證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必須是以渡假為目的,附帶從事打工活動。
  • 持日本打工度假簽證,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
  • 申請時必須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過去未曾取得日本打工度假簽證;無被扶養者同行(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
  • 不會因為申請者不具備充分的日語能力便加以拒絕。但若申請人數眾多,是否通過日本語能力檢定也可能是相對的考量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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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日本打工度假申請資訊

年齡限制以實際年齡計算,須年滿18歲、30歲以下(滿31歲不可)。
每期受理申請期間之申請者的生年月日範圍將於「日台打工度假制度簽証須知」網站內公告。

申請日本打工度假簽證須準備:

  1. 護照正本及影本:相片資料頁(含簽名欄頁)要影印。若曾取得日本簽證、曾入出境日本等相關之各頁也請影印。
  2. 簽證申請書
  3. 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
  4. 身分證影本
  5. 履歷書
  6. 調查表
  7. 理由書(希望利用打工渡假制度的理由)
  8. 計畫書(希望從事的活動內容)
  9. 最終學歷證明:在學/休學證明、畢業證書….等。
  10. 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8萬台幣以上由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書(正本、1個月內所申請的),證明可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
  11. 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並非絕對必要):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日本文化或技藝方面相關證書等,可自我推薦之相關文件。

請務必確認各項文件是否齊備。受理申請後,恕不接受文件之補交,亦不退還。

須由申請者本人,攜帶所需文件,向日本交流協會提出簽證申請。恕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

  • 日本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
    臺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1樓
    TEL:(02)2713-8000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15~11:30、下午1:45~4:00
    ※星期五下午不予以受理簽證申請
  • 日本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10F
    TEL:(07)771-4008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1. 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將會進行嚴格審查。
  2. 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將以最符合打工度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來選出合格者。
  3. 審查官判斷有必要時,將會安排面談。
  4. 對於審查之基準,不發給之理由等,恕無法回答,敬請諒解。
  5. 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包含向台北∙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一律無效。

日本交流協會每年將公佈時間於網站公告,另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受理申請時蓋在受理領證憑單上之號碼)於網站,並張貼於台北、高雄兩事務所門口。

※ 請上提出申請之事務所網站或事務所門口之公告確認,恕不接受電話、窗口等之查詢

日本交流協會每年將公佈時間於網站公告。

  • 過了領證期間,就不能再領證,請務必注意。
  • 不能在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
  • 若遺失受理領証憑單,將無法領証,請務必妥善保管。
  • 若本人領取,須攜帶:申請人護照正本、受理領証憑單、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
  • 若親屬代領,須再攜帶:代領人身分証正本、雙方關係證明文件、簽證申請人有辦理E-Gate(快速通關)者、請加附移民署發行之出入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 若友人代領,須再攜帶:代領人身分証正本、委任書正本(須由申請人填寫)。

可以,但請務必事先在日本當地之入國管理局取得「再入國許可」。而暫時離開日本,並不會導致原有在留期限之變動(即自赴日打工度假第一日起算一年)。

可以,參加短期日語學習課程是被認可的。長期課程必須申請適當的簽証。

資料來源: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 (資料內容如有異動,請以受理單位提供之資訊為主)

打工度假進修特搜

Q:在日本打工度假有何工作規定?

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打工,如有違反情事,將可能被員警逮捕或強制遣返,甚至會限制再入境日本。

Q:日本打工度假的工作類別及語言能力的要求?

在日本打工渡假期間,會運用到大量的日語技巧。若不具備充分溝通的日語能力,一般都是從事無須面對人群的工作,例如在居酒屋、蛋糕店、飯店、旅館、民宿、超市、料理店、電影院….等環境,擔任勞力性質的工作。若有各級日文檢定等證照,在日本生活與工作可更加得心應手、如魚得水。最好有二級左右的日語能力,工作的選擇項目將更多,也能深入體驗日本文化。

好康情報

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

凡計畫到國外遊學、打工渡假的台灣青年,或是當背包客流浪到世界的某個角落,皆可以申請此方案。

  • 年滿20歲以上30歲以下(未滿31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 申請者應提供保證人一人。
  • 屬中低收入家庭者(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優先辦理,並免提30%自備款。
  • 「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申請書一式二份。
  • 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 學生證影本一份(非在學學生得免附)。
  • 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者,檢具由國稅局發給之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清單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 出國簽證證明(打工度假者需另檢附與我國簽定打工度假協定之外國政府打工度假簽證)。
  • 機票購票證明。
  • 入學證明等相關書件影本。

貸款上限與利率依其計畫所需資金之70%為上限,申請人至少需自備所需資金之30﹪之自籌款,餘額由本貸款貸放,貸款金額最高新臺幣12萬元。每人限申貸一次,不得重覆申請。夫妻同時申貸,合計最高額度以新臺幣12萬元為限。
貸款利率依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基準利率(月調整)機動計息。

還款期限最長五年,含本金寬限期最長一年。貸款貸出後,本金寬限期內按月繳納利息;本金寬限期後平均攤還本
息。

欲知「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詳情,請見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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